第一原因論證
有人堅持認為,我們在這世上所看到的萬事萬物都有一個原因,你如果沿著原因之鏈一步一步地追溯,必定會發現一個第一個原因,並且將之取名為上帝…
羅素:如果萬事萬物都有一個原因,那上帝必定有一個原因。沒有理由說世界沒有原因就不能產生。沒有理由認為世界一定要有個開端。
熊貝:世界的誕生一定有什麼原因嗎?太陽、月亮的誕生有什麼原因嗎? 各種動植物、人類的誕生一定有什麼原因嗎?

自然法則論證
人們觀察到行星按萬有引力地律圍繞著太陽運轉,於是他們便認為上帝命令這些行星按照那種特殊的方式運行。
羅素:認為有自然法則必定就有法則制訂者的觀念,應歸咎於把自然法則與人類法則混為一談。
人類法則是要求你採取某種行為方式的命令,你可以決採取/不採取這種行為方式。自然法則是對事物運動方式的如實描述,你不能論證說必定有誰叫它們那樣做。如果有誰命令它們那樣做,那為什麼上帝只頒佈這些自然法則而沒頒佈其他的?如果說上帝只是隨心所欲,沒有任何理由,那就會發現有某個事物不受法則的支配,自然法則的鏈就斷了。神學家會說:上帝提出這些法則是有理由的-要創造最美好的宇宙-如果上帝這麼做有原因的話,那上帝本人也應受法則的約束,用上帝當中介沒有得到什麼好處。上帝不能幫你解決問題,因為他不是法則的制訂者。
熊貝:誰叫上帝創造最美好的宇宙的? 那個誰是不是更厲害的神呢? 為什麼祂不自己來制定法則呢? 為什麼要創造最美好的宇宙? 最美好是用什標準來衡量的?

宇宙設計論論證
世界上的萬事萬物被創造成現在這個樣子乃是為了讓我們能在世界上生存,如果世界略有改變,我們就不可能在世界上生存。兔子長有白尾巴是為了使人容易射獵。
羅素:人們居然相信這個世界與萬物,雖然有缺點,卻是全智全能的上帝在千百萬年中所能創造的最好的東西。有這麼多年的時間,為什麼不能創造出更好的東西?
熊貝:羅素這段讓我想到一個脫口秀的段子,現在世界這麼多的問題,如果全能上帝只能做到這樣,他是不夠盡職,還是不在乎人類?

神明道德論論證
如果不存在上帝,那麼就沒有對錯可言。
羅素:如果上帝決定了對錯之別 => 對上帝本身來說沒有對錯之別 => 說上帝是好的不再是有意義的陳述
熊貝:這段感覺需要看原文,暫時將之理解為:如果對錯是單一主觀認定的話,他說的對錯都是主觀的對,錯誤就會來自其他地方,所以對錯的判斷在上帝之外。

上帝決定了對錯之別 => 上帝說的都是對的、上帝說的沒有錯誤的 => 上帝只有對的判斷,錯的來自跟上帝無關的來源 =>上帝跟對錯的判斷無關,對錯的邏輯判斷在上帝之前/之上。

消除不公正論證
為了產生公平正義,就需要上帝的存在。
羅素:這宇宙存在極大的不公平,好人常常受苦受難,壞人常常飛黃騰達,如果宇宙皆具有公平正義,就得假定一個來世以恢復人間今生的平衡。所以他們說必有個上帝,必定有天堂和地獄,以便最終可以有公平正義。
熊貝:人人在神之前都是平等的,但你在人間社會不在神間,等你離開人世間,判斷你是要上天堂或下地獄時,神再還給你公平正義。(你今生的苦來自前生造的業,所以你要多忍耐、接受,等待來生的福報),宗教用天堂地獄、來世福報來勸人為善是好的,但為什麼神不能處理這世上很多不公不義的事? 等到來世很多人都忘了自己做過的好事、壞事了;一輩子做的事情有多少、好多少壞要怎麼計算清楚?宗教雖然製造了對最後審判的恐懼,但有錢人會買贖罪券、會捐錢消災,有沒有真心改過不再犯,很難說,再說現在多數國家都有獨立的司法體系了,犯錯就判刑、罰錢、抓去關,相對即時、公平多了,雖然有錢人還是很多方法逃罪,但至少法律是許多人一起定立下來的,會隨時間變更,除了可以新增、還可以修改!每個人都是無罪推論、審判通常不會只有一次就機會,多人參與審理過程,定罪後可以上訴,在獄中有適度人權、還可以保外就醫(某些極權國家例外)!懲罰最重要的能不能阻止犯罪,死後才審無法阻止生前再犯。一個人做壞事幾十年,離世再審會不會對其他人好人不公平(尤其是被他傷害的)?誰人能保證這會符合比例原則、公平審判、或是審判真的存在?永生懲罰符合比例原則嗎?聖戰居然能抵消罪惡…

羅素:真正促使人們之所以信仰上帝,是因他們從小就受這種教育,這是主要原因。 第二個原因是出於希望有一個老大哥會照顧自已的感覺。p.12

道德問題
基督的道德品格中存在著一個非常嚴重的缺點,那就是他相信地獄。福音書中基督曾說:「你們這些蛇類、毒蛇之種啊,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這是對那些不喜歡聽他傳道的人講的。關於地獄的描述比比皆是。「唯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赦免。」這句經文給世界帶來多難以說清的苦難。我認為:一個生性適度仁的人,不會給世界增添這種畏懼和恐怖。

在這想對曾被宗教恐嚇的人說聲:讓你恐懼的不是真愛,如果神/人是真的愛你且品德良好,他應該會引出你好的一面,而不是讓你因為害怕而服從加暴者。

情感因素
我們如果不信仰基督教,就都會變得邪惡。我倒似乎覺得,信仰基督教的人大多數都極其邪惡。你們可以發現這樣一個離奇的事實:任何一個時間,宗教仰愈是狂熱,對教義愈是迷信,殘酷的行為就愈是猖獗,事態就愈是糟糕。在所謂的信仰時代,當人們真心誠意地信仰完美無缺的基督教的時候,就出現了宗教裁判所&其酷刑,就有數百萬不幸的婦女被當作女巫燒死,就有以宗教的名義對各階層人民實施的各種各樣的殘酷迫害。 p.19

環顧世界,你就會發現,人類感情的每一點進步、刑法的每一次改進、減少戰爭的每一個步驟、改善有色人種待遇的每一個步驟、奴役的每一次減輕、世界上道德的每一個進步,都曾一直遭到有組織的教會的反對。 p.19-20

恐懼是宗教的基礎
宗教基本上主要是以恐懼為基礎的。它部分是對未知事物的害怕,部分是希望有老大哥來幫助你解決困難。恐懼是殘忍之源,因此,殘忍和宗教攜手並進也就不足為奇了。這是因為恐懼是以這兩個東西為基礎的。科學能夠幫助我們戰勝人類世世代代一直生活於其中的、怯懦的恐懼。科學能夠使我們懂得:再也不要到處去尋求想像中的幫助,再也不要幻想天上的救星,而寧可依靠我們自己在塵世間的努力,把這個世界改造成適合生活的地方,而不是多少世紀以來教會一直在使之成為的那種地方。p.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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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只包含第一章的筆記
2019 Book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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